6月1日下午,2023年山东省暨济南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市市中区举行。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白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姜明,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宋文英出席活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出席活动并致辞。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明子春主持启动仪式。
会议指出,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民族宗教界从严抓好自身建设的内在需求。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增进各族各界群众“五个认同”,提高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立足“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学习月”活动作为深化开展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广泛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各族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社会各界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真诚信仰,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山东实践,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山东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启动仪式上,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山东省道教协会会长张诚达道长代表宗教界宣读倡议书。号召信教群众首先要学法懂法,增强政治认同。坚持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决心,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其次要知法崇法,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以法治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第三要守法用法,树立良好形象。遵纪守法,严守教规,注重持戒修行,加强宗教自律,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与会领导为济南市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基地授牌。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集体参观了济南市、市中区民族宗教法治工作宣传展板、舜华社区、红石榴工作室、红石榴驿站、红石榴直播间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橱窗。
济南市、市中区有关领导同志,济南市各区县民族宗教局主要负责同志,少数民族群众代表,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代表,以及省民族宗教委、济南市委统战部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来源: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