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 3月27日 星期一 济南
信息要闻
守正辨伪 维护宗教领域清朗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26-07-12 浏览次数:0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宗教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然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致使一些不良主体利用公众对宗教文化的认知偏差和理解错位,假冒教职人员身份,传播虚假信息,违规开展网络宗教活动,这不仅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宗教秩序,也损害了宗教的社会形象。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宗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等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中国道教协会新修订的《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和新制定的《道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对规范道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结合《道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通过梳理网络宗教活动的边界,分析网络乱象的表现形态和产生原因,试图提出建构清朗网络空间的长效治理机制,以期为公众明辨真伪、进一步遏制网络乱象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合规边界的厘定

一是身份界定。道教教职人员不以教职人员身份实施网络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以教职人员身份注册、使用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类网络公众账号的,应当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交道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证书供核验。这里需注意的是,凡登记备案的道教教职人员均持有《道教教职人员证》,任何人员严禁借“隐士未登记”“海外传承未录入”等理由规避身份核验;未备案登记的人员,不得以教职人员身份实施网络行为。

二是内容规范。道教教职人员实施网络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守社会公德,持守道教教规戒律。不得发布含有破坏宗教和谐、制造宗教对立与宗派纷争,以及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恶意炒作博流量等内容。

三是行为规范。道教教职人员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或者从事道教教育培训,仅限于通过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道教协会、院校、宫观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进行。不得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传教。不得通过网络假借道教名义从事“开光”“做法事”“算命”等借教敛财活动;不得以宗教名义开展网络募捐,等等。

二、涉宗教网络乱象的表现形态及深层根源

(一)网络乱象的核心类型与典型特征

1.伪造教职人员身份

在网络上出现的很多借教敛财、违规传教等乱象的背后,都潜藏着“身份造假”这一核心病灶。一些不法分子正是通过伪造教职人员身份来骗取公众信任,为进行违规违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主要表现是:伪造道教教职人员证、冠巾证、传度证等材料,利用短视频平台及社交软件冒充道教教职人员;自称某地隐士未登记备案,或谎称隶属海外道观信息不可查等规避身份核验;打造“隐世高人”“国学大师”等人设,利用古风头像、仿古文案以及一些宗教专业术语进行包装,并制造“改命”“风水”“天机”等噱头来吸引流量,利用公众的认知盲区伪装自身身份。

2.传播不良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是宗教网络生态的主要污染源。一些不良自媒体违规生产网络信息,在网络上发表不符合道教历史、文化和传统的不实不当言论,曲解道教教理教义、妄解道教经典,传播虚假信息,从根源上误导公众对道教文化的认知。主要表现是:在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私域社交平台发布未经审核的涉宗教图文、音视频等内容,利用私域空间的半封闭性和私密性规避监管;通过AI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不当信息,污染网络生态;通过功利化、娱乐化的方式曲解道教文化,以此制造噱头获取关注,如编造违背科学常识与道教教理教义的虚假言论,或恶意曲解道教教理教义,将“无为”歪曲为“不劳而获”“躺平”等,将“道法自然”曲解为“放任自流”等等,严重误导了公众对道教文化的认识和理解,造成不良影响。

3.借教敛财

借教敛财是当前最突出、公众受害最严重的宗教网络乱象类型。主要表现是: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信众的虔诚心理、认知盲区,以及对“健康”“安全”等的焦虑情绪,以“消灾”“改运”等名义通过焦虑式营销话术诱导公众进行消费。此外,一些不法人员通过在公域社交媒体上的包装,营造“专业正规”的假象,随后将目标群体诱导至微信群、朋友圈等私域空间,利用私域空间的半封闭性和监管盲区进行诱导消费,以此达到敛财的目的。

4.流量投机

此类乱象表现较为隐蔽但危害却非常深远,核心是借炒作消耗宗教的神圣性与公信力,这也是宗教网络乱象中最需警惕的延伸性危害。主要表现是:借流量投机炒作,拍摄具有争议性的内容,编造虚假负面信息博眼球、赚流量,甚至形成机构包装的网红产业链。此类行径不仅伤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情感,污染了清朗的网络空间,也严重影响了宗教的社会形象。

(二)网络乱象滋生的根源

第一,公众认知盲区与信息差。普通大众对宗教相关法律法规、教理教义、教职人员认定标准及行为规范等缺乏系统了解,难以清晰厘定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甚至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花钱消灾”的迷信心理,这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成为网络乱象能够滋生的基础土壤。

第二,流量逻辑与利益链条的驱动。短视频平台的流量算法使争议性、噱头性内容容易获得更多曝光,以此获得流量带来的高额收益,甚至催生了专业化的运作团队来进行幕后操盘,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网络乱象的持续滋生和蔓延。

在复杂的网络生态中,很多违规网络活动从公域空间转移至社群等私域空间,极强的隐蔽性与跨平台流动性给监管带来了很大挑战。此外,平台的流量算法机制使正面声量在多元复杂的舆论场中有时难以被充分释放,造成了一定的传播困境,这也是我们在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必须直面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多方协同治理体系的构建

宗教网络空间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宗教界、网络平台、社会公众等多方协同,建立立体化的长效治理体系,共同形成网络空间的监管合力。

对于监管部门,要完善体系,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的常态化监管,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深化宗教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打通信息壁垒,提升大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破解私域流量监管难题,实现违规线索的快速流转、联合处置,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


对于道教界,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道教戒律,规范网络行为,正信正行,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要积极发声,扛起主体责任,深入发掘、阐释道教教理教义中有利于时代进步、社会和谐的内容,在正本清源中讲好新时代道教故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建立假冒教职人员、违规信息的线索移送与核实机制,为公众鉴别真伪提供权威专业支撑。

对于互联网平台,要压实责任、严把关口,严格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涉宗教信息内容审核机制,严控非法传教、借教敛财、恶意炒作等内容的传播;建立涉宗教账号资质核验机制,严格核验教职人员身份;畅通违规内容举报渠道,建立涉宗教违规内容快速处置机制,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封禁、限制功能等处置措施。

对于社会公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理性认知、主动监督,提升网络宗教信息鉴别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不转发、不传播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网络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借教敛财、恶意炒作等行为;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举报,作清朗网络空间的积极建构者和坚定守护者。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唯有建构多方协同的长效治理体系,正本清源,严把关口,同向发力,才能有效遏制网络乱象,建构清朗网络空间。

(作者为云南省道教协会驻会副秘书长)

来源:中国道教协会